四川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15.04.2014  10:27

为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推动平安四川建设,从4月到7月,四川省工商机关、公安机关、综治组织联合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组成行动办公室。提出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的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集中整治一批传销重点城市,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现状有明显改观,基础防控措施有明显加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有明显进展。

据悉,这次行动将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和“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同时,积极查处涉及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等少数民族地区和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案件。

行动办公室提出,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调动本部门各层级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搜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工商、公安机关要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震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提请省工商局和公安厅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同时,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资源,采取随警采访、跟踪报道、大案剖析、影视剧制作和播放、网上互动等各种形式,以地方媒体覆盖社会面,以中央媒体聚焦关注点,对此次行动及防范传销开展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引导识别和抵制传销。(撰稿: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