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02.01.2016  17:23

  据新华社电 从1月1日起,四川在全省范围统一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及单独核定纳入低保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

  四川着力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要求各级财政和残联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征收额15%的比例,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对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的直接补贴。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