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四川师范大学章程》学生代表意见征求会

26.09.2014  18:28

  9月26日,我校在狮子山校区举行《四川师范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征求意见会,征求在校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校内各级学生组织代表、各学院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办公室主任张海东受学校党政和《章程》起草工作组的委托,首先介绍了《章程》修订的进展情况。他说,学校高度重视《章程》的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在广泛征求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民主党派主委、专家学者代表、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离退休老领导和老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已经修订了第五稿。学生群体是学校的主人,在校学生有权利和义务为学校《章程》的修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章程》修订后,一经公布将成为学校日后建设、管理、发展的的根本依据。

  与会的老师、学生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就《章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少中肯而具体的修改意见,参会代表就学历、学位认定、学生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学生组织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也就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逐一作记录,并就个别建议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回应。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会结束后,参会学生代表和全校学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章程》起草工作组提交修改意见。下一阶段,学校《章程》文稿还将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更大的范围进行意见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