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大多管齐下促教学质量提高——挂牌上课制 导师制 目标管理责任制

15.12.2014  14:58

  "建立名师工程奖励基金,对每年被学生、干部、同行专家评价为前80名内的优秀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一等奖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一万元,二等奖20名,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50名,每人奖励1000元。"这是四川师范大学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四川师范大学始终把教学质量的提高放在突出的地位来抓,正如校长封小超所说:为了在做大的基础上做强四川师大,从校领导到普通教师都视质量为生命线。学校从教学、师资、管理、科研等方面着手,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目前,学校内已形成了普遍重视教学质量的氛围。如为优化教学效果,文学院、化生学院实行挂牌上岗制,外国语学院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坚持集体备课,由有经验的中老年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案的编写。学校坚持间周二的集中听课制,仅校级机关处级以上的干部每学期听课就达到了320人次,640课时,有力的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空前高涨,考研人数大副攀升,教学质量稳中有升,其中,去年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级、省级一、二等奖5项。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为四川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针对扩招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四川师范大学最近又出台了提高教学质量的系列措施,其主要内容有:

  --建立以学校党政一把手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党委书记、校长每年主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完善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检查、调研,每四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各院系教学质量业绩纳入学校党委组织的干部年终和换届考核;
  --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结构。凡社会需要量小,考生不愿填报,难以就业的专业,学校将削减其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办该专业;
  --树立全员质量观,凡因工作缺位,不到位,或越位甚至失误而导致相关院、系教学质量下滑,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学校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严格新开课程审批制度,凡未进入教学计划规定或主讲教师未达要求的不得批准新开课程,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外聘教授专家学者开设主干课程;
  --重视基础课、专业课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建设一支适应我校特色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各院、系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对刚参加工作的助教进行业务指导;
  --分期分批选送一批从事非师范专业和师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名校短期进修;
  --要求师范专业的学生在"三字一话"的基础上强化网络教学软件制作,完善四川师大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制度;
  --实行学生早读、晚自习的考核制度;完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制度,自99级起,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