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质监告别垂直管理 要警惕啥?

05.11.20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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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报观察》客户端记者 刘佳

  11月5日,四川省政府召开全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电视电话会,标志着四川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以后,各市县工商、质监部门的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等皆由当地政府管理,省级工商、质监部门对市县工商、质监部门主要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工商和质监系统的垂直管理始于1999年。所谓垂直管理,就是下级政府工商、质监系统的主要负责人,由上级政府的工商、质监部门任命,而下级政府两大系统的人员工资,则由上级财政拨付。

  为何调?

  数据造假、安全监管、人才交流问题凸显

  15年后,“垂管”为何再次变回“属地”?

  “主要是为了明确权责,强化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川省质监局局长郭春英表示。这位在质监系统奋战多年的女局长,在电视电话会上深深两鞠躬,对多年来一起奋斗的相关部门、市州党委政府及全省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表示感谢。

  实际上,早在2011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48》的“48号文件”中,就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检系统在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但在人员编制、组织任免等方面,纳入同级政府管辖,实施属地化管理。

  “当时主要是为了明确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尤其是地市级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工商系统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与税务、海关、国土等先后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一样,工商、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以来,在增加执法独立性、提高行政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此同时,一些部门原本存在的数据造假、安全监管等问题反而愈加凸显,垂直管理模式面临着日益突出的挑战。

  特别是“垂管”体制下,本地质监、工商部门的日常运作与监督管理基本独立于本地政府,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在问责的主体上存在一定的争议。“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后,工商、质监仍施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只有将管理权归还地方政府,才能实现权责一致。

  另外,记者检索资料发现,近年来,工商、质监系统对垂直管理体制反思的声音一直不少。据业内人士称,实施垂直管理后,一些地方政府对工商、质监工作的支持明显减弱,甚至设置人为障碍,削弱了垂直管理效能。对干部升迁流动以及年轻人才的遏制,也是垂直管理被诟病的又一大弊端。一位基层工商局干部表示,垂直管理以来,在人才交流上,因为只有上下纵向交流的空间,使得系统内的“容量和升迁路径越走越窄”,在市州以下局这种表现更加突出。

  怎么调?

  编制移交规范、资产移交安全、人员移交彻底

  今年年初,四川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就明确指出,年内要完成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调整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机构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后,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

  “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是我省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涉及4万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调整中要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等工作纪律,确保机构移交平稳、编制移交规范、资产移交安全、人员移交彻底,使体制调整工作有序实施。

  实际上,移交划转工作已经在稳步推进,截止目前,遂宁、达州、自贡、绵阳、广安、甘孜、内江、泸州和巴中等质监局已制定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泸州、内江质监局已完成移交划转,其他市州质监部门正在积极准备移交划转。

  带来啥?

  警惕地方政府对执法干预增多

  实行分级管理以后,各级政府肩负本地区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或可预见的是,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地对地方事务负责,当地市场监管和保障质量安全的力度会有所加强,生产企业、经营者的手续办理或更为便捷,消费者的投诉处理等或能更为快速。

  一位基层工商部门干部表示,一个地方的市场运行情况和质量安全状况,与当地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负责监管的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他们的权力如果来自上级和外部,未必能够产生多大的责任压力。反之,如果职能部门的权力来自地方内部和基层,由地方政府和百姓给他们的工作打分,他们就可望产生更大的责任压力,在监管上更加尽心尽力。

  对于调整,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了“改为属地后,地方政府对执法的干预可能会更多。”对此,专家指出,需要通过地方权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制衡,以及公众权利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从内部破除这种“地方保护”。

  电视电话会上特别要求,分级管理后,各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工商、质监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杜绝区域性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抬头,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上要积极支持两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无论是垂直管理还是分级管理,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职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