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法治宣传周”系列报道(一)
抓“关键少数” 促科学决策
12月3日上午,一场紧张的考试正在四川省工商局会议室里进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工商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修订后的《广告法》、《商标法》又有哪些新规定?包括省局局长万鹏龙在内的5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奋笔疾书,或凝神思索。
这场题为“治蜀兴川 崇法尚实”的法律知识考试,是四川省工商局“法治宣传周”的主题活动之一。“考试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强化我们的法治思维,考察‘关键少数’的依法行政能力,检验四川法治工商建设成效”,局长万鹏龙说。
2015年是四川工商系统“法治年”。四川省工商局党组认为,决策是一切行政行为的源头,从源头抓起,实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才能把稳四川工商法治建设的舵向。一系列行动随之展开——一方面重在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确立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业务处室负责人领学《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复旦大学等合办全省工商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局长万鹏龙亲赴上海作开班动员。一方面在决策制度完善和落实上下功夫:按照《四川省工商局工作规则》,凡重大决策均需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出台四川省工商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失误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凡重大决策,未经法律专家咨询论证不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不决策,对决策失误者实行终身责任追究,“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组建一支由5名法律专家、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深度参与工商立法立规工作,并为工商部门行政行为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决策行为要经得起社会检验。今年4月,四川省工商局推出《2015年依法行政责任书》12条,向社会公开承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决策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同时,主动“亮家底”,委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开展依法行政第三方评估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工商窗口服务单位、深度专访、对归档材料随机抽样等形式,对省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撰稿:颜伟 摄影:刘永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