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力促旅游业健康发展

03.12.2014  00:15

四川省工商部门充分结合旅游资源大省的省情,立足工商职能,强化依法治旅,坚持服务发展与监管维权并举,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注册旅游企业16017户,注册资本2562.54亿元;省级旅游企业670户,注册资本979.41亿元。

四川是旅游资源大省,旅游资源丰富程度居全国第一。去年10月1日《旅游法》施行以来,四川各级工商部门强化与旅游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商讨,加强与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按照《旅游法》赋予工商部门职责,切实履行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今年初,四川省工商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监管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拥有峨眉山和乐山大佛两大5A级景区的乐山市工商局从主体准入、品牌建设、消费维权、企业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培育做活做强市场主体。拥有九寨沟和黄龙景区的阿坝州工商局推行涉旅宾馆、旅游购物点、农家乐“开业申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建立优质高效的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适应全省智慧旅游、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的目标要求,四川工商创新监管模式,对重要区域旅游市场监管实行信息化管理,网络化服务,实现与“智慧旅游”并轨的新型监管模式。针对重要景区和景点实行工商驻地监管,并与智慧旅游景区、景点建立网络互通平台,实行智慧管理及智慧服务。仅今年上半年,四川12315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和消费维权官方微博处理涉旅游消费投诉60件,“智慧旅游”消费投诉6件。

围绕全省“精品”旅游和“特色”旅游及“九寨环线”旅游等重点,省工商局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强化旅游市场巡查、准入监管、商品市场监管、经营行为监管和旅游合同监管。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的规范式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是否备案,补充合同、行程单、店堂告示等是否有“霸王条款”;集中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案件;协助旅游管理部门调解旅游合同争议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省工商机关共查处旅游合同违法案件44件;成功调解旅游合同争议案件9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75万元;备案旅游合同格式条款文本414份,修改不公平不合理条款611条。

同时,省工商局还以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为旅游经营者办理注册登记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激发旅游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旅游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省工商局还加大对涉旅企业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撰稿: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