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9月四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

15.10.2015  09:24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今天下午公布:2015年1-9月四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5%,其中9月份四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环比上涨0.3%。

  

  2015年1-9月各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涨跌情况: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0%。其中:粮食价格上涨2.5%,油脂价格下跌4.1%,猪肉价格上涨10.2%,禽类价格上涨4.7%,鲜蛋价格下跌3.1%,水产品价格上涨1.5%,鲜果价格上涨1.8%,鲜菜价格上涨4.4%。

  烟酒类价格同比下跌0.9%。其中:酒类价格下跌7.3%。

  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服装类上涨2.0%。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下跌0.9%,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6.5%。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西药价格上涨0.4%,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6.4%,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个人服务价格上涨5.1%。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跌0.8%。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跌0.5%,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跌15.7%,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1.8%,通信工具价格下跌2.7%。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跌2.1%,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2.8%,旅游类价格下跌3.4%。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下跌0.8%,水、电、燃料价格无涨跌,住房租金价格上涨1.2%。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其中同比是与上年同月价格比,环比是与上月价格比。由于月度环比指数反映的是一个较短时期内(一个月)的价格变动,往往更能灵敏的反映居民对物价波动的感受,但环比受季节、气候、节日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大。

  2.统计范围

  四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省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省21个市州,19个区、县,超过4000家价格调查点,涵盖了农贸市场、大型百货店、连锁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等不同商业形态。

  四川台记者 漆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