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启动城市生态修复工程 人均绿地年内增加1平方米

08.04.2016  23:11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熊筱伟 袁丽霞) “一个地级市,居然有超过60公顷的湿地公园!居然还在市中心!”4月8日,站在眉山市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来自全省逾百名园林行业的管理和从业者惊讶地发现,向西约200米就是高楼林立的中心街区;向东隔河相望的,则是方兴未艾的城市新区。眉山市园林局局长王美金介绍,这片黄金地段原规划建房产项目,为修复城市生态而转为湿地。

眉山的故事,将在更多城市上演。当日,由上述人员参加的2016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透露,我省将启动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所有城市都应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即完成城市生态资源本底评价、提出修复目标和执行方案,并据此落实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力争年内我省13个国家级园林城市、5个国家级园林县城率先完成上述工作方案。

所谓城市生态修复,是指有计划有步骤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逐步恢复城市自然生态。“(修复城市生态)是为让城市更自然、更有特色,让居民生活更美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和过去类似工作相比,如今将更有意识、更系统,推进且力度将空前加强。今年力争全省市县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布提高1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1平方米。

城市生态修复工作耗资不菲。上述负责人透露,各地应积极对接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西南交大风景园林系副主任周斯翔认为,可在部分建设项目中要求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生态修复,同时探索PPP等融资模式。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四川省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当中,预计年底内完成。它将对“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生态修复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年内我省还将出台《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导则》,对城市生态建设和修复的施工技术提供指导。

新闻解读:

修复城市生态不等于植树种草  我省将发布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负面清单”

作为一个全新理念,“城市生态修复”该怎么看?怎么干?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问:目前我省城市生态现状如何?

答:如果用一个词表述,就是“不容乐观”,不仅仅是四川,全国很多地方都面临类似问题。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会对原有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和改变。当建设强度过大,城市如“摊大饼式”发展时,生态空间自然被不断压缩,城市生态平衡就会被打破。事实上目前我省部分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仍没达到5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另一方面,一些城市过度强调营造景观,破坏了城市生态。有的城市本来有湿地,可为了保证常年有水景,当地竟在湿地底部筑起水泥以避免池水下渗、干涸。这样水景是有了,但湿地就被破坏了。

问:有观点认为,修复城市生态会占用大量开发用地,限制城市产业发展。

答:从短期来看,的确会让地方损失土地财政收入,会影响工业、商业用地规模的扩张。但如果将眼光放长,你会发现修复城市生态无疑有利于城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说的不仅是帮助城市旅游业等和生态直接相关的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会显著改善当地居住环境,吸引对环境要求较高的高端人才前来定居——而这是发展高端产业、实现产业转型的关键因素。你很难想象哪个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城市,会只有“钢筋丛林”。不论硅谷还是巴黎,都不是这样。

若任由城市生态恶化,把城市建成一块“水泥板”,使生物缺乏栖息空间,生物多样性无从谈起。这种状态不只高端人才,多数市民都会大幅降低城市满意度甚至“逃离”城市。显然,这对城市发展的危害极大。

问:修复城市生态该从何着手?它是否等于种树植草、建湿地?

答:当然不是。修复并不等于只做“加法”。贸然这样做,反而可能引发外来物种入侵、加剧当地水资源消耗等问题。所以各地首先要做的,是摸清当地生态基础,再具体制定修复办法。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城市生态修复需坚持低影响开发原则,尽量减小对环境干涉。在城市新区,应合理利用原有山体、河湖等自然生态资源,打造具有景观特色、生态良好的重点生态园林项目;在旧城改造中,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老城区山体、河湖水系驳岸、过度硬化的铺装地面进行自然化生态修复。

与此同时,对环境影响过大的行为,将被禁止。我们正在制定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负面清单”,明确不得破坏自然山体、水系、湿地,不得过多使用水泥,杜绝宽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该清单预计将在下个月(5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