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省人社厅今日下午做解读

04.05.2014  13:5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庆)四川省将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参保(合)人个人该如何缴费?相关标准是如何制定的?4日下午,省人社厅将就此权威解读,四川在线记者将为你及时报道。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今年在我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大病保险制度稳妥起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具体支付比例,也可分段制定最低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原则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随着筹资能力增强和保障水平提高,逐步提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