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议通过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意见

08.11.2014  01:05

      中新四川网11月7日电 (刘彦君)7日,记者从四川保监局获悉,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成立四川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四川省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中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实施意见》是由四川保监局会同四川省政府金融办共同起草,全文共计8个方面、26条内容,书面征求了39个有关省级部门的意见,加大政策协调落实,分解和明确各部门及市(州)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旨在通过强化工作推动、营造良好环境,推进四川保险业更好更快发展,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川保监局局长赵衍亮对记者表示,四川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保险大省,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对照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四川保险业必须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为契机,以《实施意见》为行动指南,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行业才能走得更远,才能在更高起点上提升发展质量,在更高层次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近年来,四川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013年,四川省实现保费收入914.68亿元,同比增长11.61%;赔付支出314.62亿元,同比增长35.09%;提供风险保障22.14万亿元,同比增长16.22%。目前四川省共有保险法人机构3家,省级保险公司74家,各级保险分支机构4735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