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实施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制度惠民

26.02.2016  17:15

        中新四川网2月26日电 (王哲徐伟)26日,记者从四川宜宾市卫计委获悉:宜宾市决定率先在宜宾市筠连、屏山两县和部分乡镇试点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制度,让全市6万余名贫困群众“病有所医”和方便就医。

        据了解,宜宾市37.33万建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返贫,长期反复治疗的慢病和大病、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大约有66366人。

        该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说,从2016年起,宜宾市、县(区)每年筹集7000万元作为扶贫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宜宾市筠连和屏山以县为单位,其它县(区)选择1个乡镇先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广经验做法。围绕“看得准病、补偿吃药、治得好病、优质服务”的要求,宜宾市要求在2019年底前让建卡贫困户“病有所医”,达到“减少频发、控制突发、预防多发、病了有法”的目的。

        宜宾市对建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建卡贫困户全部参保。实施医疗救助,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账、大病保险报账、民政医疗救助后,对政策范围内仍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扶贫医疗救助资金按分段计算再给予补助。

        建立健全住院自费费用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建卡贫困户患者住院自费药物和材料的比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范围外的医药费用不得超过医药总费用的1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范围外的医药费用不得超过医药总费用的8%,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范围外的医药费用不得超过医药总费用的5%。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50%。

        为更加方便群众,优化报账程序,减少群众多头跑路,由各县(区)建立民政医疗救助和扶贫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系统;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协助完成报账,住院费一次性结算。

        宜宾市还决定,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增设建卡贫困户门诊窗口,实行门诊挂号免费,探索建立建卡贫困户住院一次性预交最低住院费制度,避免每一个患者因费用问题而中途放弃继续医疗,以及因交高额住院费而不治疗的情况发生。同时,医院建立患者住院信用约束制度。凡患者出院后,在接到医院完清相关住院手续通知后,不及时与医院完清费用手续的,其以后住院不再享有住院一次性预交最低住院费政策规定权利。

        “这一兜底政策,有助于从根本上保障困难群众就医。我院将建立医务人员分级分类联系制度,组建医疗卫生服务团队,在定点联系的南广镇塘坡村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和义诊服务,对建卡贫困户开展检查、诊疗服务。”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院长程蓓告诉记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