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奖励入境旅游先进企业 最高奖40万元
01.03.2017 21:47
本文来源: 旅游政务网
四川省旅发委为四川省“2015年入境游客人天数排名奖”前十旅行社授牌。
2月28日,2017年四川省旅游市场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省旅游市场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全省旅游市场工作,并正式宣布了《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对“2015年入境游客人天数排名奖”前十旅行社授牌。
据悉,为了更有效地推进四川省入境旅游发展,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四川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在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奖励资金,支持景区、酒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开拓来川入境旅游客源市场。
入境奖励包括组织入境旅游奖励和境外宣传促销奖励两类。组织入境旅游奖励包括入境游客人天数总量排名奖励和入境游客人天数增量排名奖励两类;境外宣传促销奖励包括境外主要客源地投放四川旅游产品广告、赴境外旅游促销和邀请境外主要客源地旅行社或媒体记者赴我省线路考察等奖励。
其中,入境游客人天数总量排名奖励对象为在四川登记注册,上一年度实际接待来川旅游境外游客人天数总量排名全省前10位的旅行社。根据排名次序给予22至40万元不等的奖励,第一名奖励高达40万元。
入境游客人天数增量排名奖励对象为在四川登记注册,上一年度实际接待来川旅游的境外游客不低于2000人天数,且人天数增量列全省前十位的旅行社。根据排名次序给予2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
对川内景区、酒店及境内外旅行社在境外主要客源地公共媒介投放四川旅游产品广告的,按广告总费用的40%计算奖励奖金(奖励不超过20万元),每年可申报一次。
本文来源: 旅游政务网
01.03.2017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