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十周年书画摄影展”征稿通知

13.07.2016  02:36
  为庆祝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建校十周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定于2016年10月在学校举办 “庆祝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十周年书画摄影展”,借此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十周年校庆献上一份诚挚的厚礼。 现将此次展览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8日(早晨10点开幕) 地点:待定 二、展出组织机构 主办: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承办: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学院 三、 展览总负责: 林宇、胡绍中 执行负责: 王少文 三、征稿范围及展出规模 全校全体师生员工。 四、参展要求 1、展出作品为书法、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钢笔画、装饰画等(提倡使用“桂花-校花 “、”香樟树-校树 “、”鸿雁-校吉祥物 “为创作原素)。 2、作品格调高雅、健康,能够体现和代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精神风貌。 3、送展作品原作尺寸: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钢笔画长宽最大不超过1.5米,书法作品横幅竖幅均可,6尺以内。 4、注明作品名称、类别、尺寸、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书法作品中草书、篆书等请附释文。 5、入展作品统一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学院装裱。 6、交书画作品时间: 2016 9 1 日至 2016 9 10 。作品由艺术学院办公室收集( 八教 8101 办公室 )。 六、摄影作品补充征稿: 摄影作品已经截至收稿,已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为了丰富本次展览活动,特将摄影作品征稿时间延长至9月10日。摄影作品收稿处艺术学院8101办公室张老师处。 七、参评 本次展览,学生组作品参与等级奖项评选,教师组作品将不再参与等级奖评选。具体评选适宜与细则将在9月公布。 八、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学院8101办公室 收件人:郑晓琴 王少文(电话:37600239 18980377839) 电子信息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