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民“本本”变资本
“眼看农家乐的装修就要停工了,别人提醒我,你不是有房产证吗,听说可以抵押贷款的。我将信将疑找到县里的诚民村镇银行,还真贷出来一笔钱。”在四川双流县黄龙溪镇东岳村,说起几个月前贷款的事,“绿色家园”女老板周小琼仍喜不自禁,“农村的房产证‘本本’也能和城里的一样换来贷款,我真没想到。”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四川大批农民像周小琼一样,拥有了房产证等各种各样的“本本”,并以“本本”为抵押,换来了发展生产所必需的资本,财产性收入呈明显上升势头。
去年下半年,四川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15个县(市、区)按照方案扎实推进。
金堂县建设竹篙农产品深加工园区时,在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非耕地等进行确权颁证的前提下,经过土地整理,将节约出来的宅基地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集体建设用地折合成股份,以相应农户的名义入股,使农民多余的宅基地、田头边坡荒地也变成了资源。园区内红观音村村民刘西茂节约出宅基地4分多入股,每年增收500多元;同村的王正华将不耕种的2亩多边坡荒地折资入股,每年分红1200多元。他高兴地告诉记者,“1200多元虽然不多,但这是净赚的!”
四川许多地区在试点中敢为人先,勇于探索。郫县鼓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组建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把财政涉农项目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合作社资产,并量化到合作社成员;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余额23.5亿元。广元市利州区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时农民按股获得租金收入和分红收入。荣县创新“政府投入折股量化”、“农民土地参股、公司投资建设”等新型合作方式,并在林权质押等方面大胆创新。南充市顺庆区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的总体方案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实现融资7000多万元。西充县搭建农业投资、农村产权交易担保和收储平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5000多万元。(经济日报记者 钟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