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简政放权 四川地灾防治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权限下放

17.03.2015  10:57

去年完工的宝兴县冷木沟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记者 何海洋 摄)

    “每年全省大大小小的地灾防治项目有几百个,全部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并完成建设。光是市县报上来的项目申请,都堆成了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副处长胡涛说。

    今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地灾防治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松绑”,《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与《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开始实施,“省上不再大包大揽,而将权力和责任下放。

    权力究竟如何下放的?权力下放后,如何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有效使用?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难 省上大包大揽,工作量大且费时

    “以前,不管地灾防治项目大小,市县只管往上报,所有的全由省级层面管。”胡涛说,“地质结构脆弱的市州,一个市州一年就上报大大小小几十个项目,省级层面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

    不仅如此,整个流程还很繁琐、费时。“不管是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灾治理项目,市县都是一个个往上申报,省厅再一个个批。”胡涛介绍,其中还要涵盖组织专家现场查勘、集体会商,再由省厅审定,进入项目库,然后勘察、预算,招投标施工单位,再设计、施工……整套流程走完,一个项目从审批到建设,最快也要大半年时间,而市、县积极性还不高。“权责体系不够明晰,市、县的作用完全没有发挥出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说。

    土地整治项目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以前,我省实施《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提高全省粮食产量、保护耕地红线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邓斌介绍,但随着耕地保护形势的发展,该《办法》越来越不适应土地整治的需要,必须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开发整理,不断提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