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

15.06.2016  15:4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王成栋) 近日,四川省林业厅正式公布《四川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申报省重要湿地的10项指标。这也是四川首次发布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

根据《办法》,省重要湿地的定义是四川省内具有典型性、生物多样性、功能独特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除省内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直接列入省重要湿地外,其他湿地如要入围,必须大于8公顷且满足下列10项任一项或多项指标。

这10项指标分别是:省内具有代表性、稀有性和独特性的自然或近自然湿地;面积大于1000公顷的单一或复合型湿地,同时具有较大生态或社会价值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珍稀濒危、国家重点保护或省特有物种;支持着对维护省内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植物或动物种群;提供本土动植物物种生活史特殊阶段赖以生存的生境;定期栖息有2000只以上的水鸟或某一水鸟国内个体数量1%以上;本土鱼类的重要食物场所、产卵场、育幼场或洄游路线;具有显著历史或文化意义的湿地;对于省内湿地保护管理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湿地;对本省或区域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

四川省林业厅湿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通过申报、认定,湿地将会被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

根据2014年四川省林业厅公布了四川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四川现有湿地面积为174.7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6%,低于全国5.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