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8.12.2015  19:33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新四川网12月28日电 (安源)28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刘某性侵害女学生案等十大典型案例。这也是四川省检察机关在西南地区首次公开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四川省未成年人数量占全国未成年人数量的十五分之一,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流动儿童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四川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另一方面,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却大量出现,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刻不容缓。
  “四川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介绍,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四川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
  据统计,2014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审查批捕人数比2012年下降了29.8%,但未检案件不捕率却增长了13.23个百分点,远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不捕率;2014年四川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审查起诉人数比2012年下降了20.5%,但未检案件不诉率却增长了8.92个百分点,远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不诉率。2015年四川诉前非羁押率已达到51.83%。四川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人数也在逐年递减,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及时帮教重新回归社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