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四川“十大扶贫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25.09.2015  10:12

(记者 董焦) 24日,首届四川“十大扶贫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标志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10.17”是国家第二个“扶贫日”,也是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此前,开展首届四川“十大扶贫好人”评选表彰已被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列入《2015年“扶贫日”四川系列活动方案》,并被明确为一项重要特色活动。全省社会扶贫工作会拟对入选“好人”进行颁奖。

  本次评选表彰由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指导。活动以“爱心扶贫 四川榜样”为主题,将从9月24日持续至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前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掘并展示四川扶贫一线榜样标杆群体,表彰好人好事,褒奖爱心善举,弘扬社会正能量,不断营造扶贫济困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氛围环境,引导更多社会爱心力量向贫困地区汇聚,共同助力四川近500万贫困老乡脱贫奔小康。

  据介绍,评选表彰活动将由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将初选100名候选人进入评选环节,通过“专家打分+公众网络投票”形式,评出30名候选人进入评审,最终确定首届四川“十大扶贫好人”榜单。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正公平,评委中既有老领导老专家,也有“三农”和扶贫领域的多位学界代表,还有知名社会公众人士。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赵文欣将任组长,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四川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庄天惠任副组长。

  本次评选表彰推荐范围为在四川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社会公益扶贫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参评类别包括成就类、敬业类、创新类、感动类、捐赠类等。要求尽量向普通爱心公众、扶贫社团组织工作人员、一线扶贫干部、驻村工作人员、第一书记、爱心企业家等倾斜。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为保证活动公开广泛性,除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各市州、各相关部门单位征集推荐外,组委会也将在网络平台正式启动“征集令”,向社会公开征集自荐或推荐身边的爱心扶贫先进人物,让榜样的力量感动、影响、带动更多的人为贫困群众“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局长张谷表示,开展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正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部署的体现,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社会扶贫领域建立探索扶贫荣誉激励制度的一次积极尝试。

  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宏介绍,首届四川“十大扶贫好人”评选委员会是此次征集候选人的唯一渠道。评选活动、投票活动均为公益活动,不得向参评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推荐的,受表彰后发现弄虚作假,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评选资格或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