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18.08.2017  21:21

各有关高校、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单位:

  7月12日,首批四川历史名人名单正式公布,大禹、李冰、落下闳、扬雄、诸葛亮、武则天、李白、杜甫、苏轼、杨慎10位历史名人入选。作为实施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的主体单位之一,省社科联为充分整合学术和人才资源,加大四川历史文化研究著作出版资助力度,深入打造社科普及宣传品牌,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将于近期启动我省社科规划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申报我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5.17”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服务。

“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 应坚持“把握导向、立足学术、着眼传承”的原则,紧扣四川历史名人文化创新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精神品格,彰显四川人民独特的气质风范,突出四川发展的宝贵资源和突出优势。“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应深入挖掘四川历史名人及其故事的深刻内涵,以公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增强川人的历史记忆、文化记忆、精神记忆,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巴蜀脉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增强四川文化的软实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对立项项目中的优秀成果,省社科联将加大出版资助力度。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社科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项目编写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三)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须申请人所在单位社科管理部门或市(州)社科联推荐并签字盖章。

(四)各申报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对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导向、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普及性, 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条件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在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五)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需要,自己拟定有关首批四川历史名人的选题,避免低水平重复创,作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易于推广的社科普及类读物,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从立项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课题不属于社科普及类项目,包括:无社科普及价值的通俗类读物、宣传册、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

2、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承担的省社科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的。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采取各申报单位社科管理部门现场报送的形式,报送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 用A3纸双面打印 中缝装订;

(二)纸质版《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3份, 用A3纸双面打印 中缝装订;

(三)纸质版《单位申报统计表》(附件3)1份;

(四)电子版《单位申报统计表》(须发送至四川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邮箱)。

申报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者不予受理。

四、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

申报材料现场报送材料时间为 10月10日(星期二)至10月11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田晓宇

联系电话:028-64236702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四川省社科联209室社科普及部   

邮政编码:610071

 

附件: 1.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申请书

2.课题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

3.单位申报统计表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四川十大历史名人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2): 课题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
附件(3): 单位申报统计表
网站编辑:田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