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劝返首例“红色通缉犯”外逃人员

23.10.2015  08:13
  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了解到,在四川省追逃办统一协调指挥下,10月13日,成都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将“红色通缉令”通缉人员朱振宇押解下飞机。经DNA比对和身份鉴定,确定潜逃13年之久的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工作人员朱振宇被成功劝返归案。这是今年4月“天网”行动公布100人“红色通缉令”名单后,四川省首个归案的“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也是全国第15个归案的“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

  1968年出生的朱振宇原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沙河支行保卫科工作人员。2002年6月至9月,朱振宇伙同他人利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之机,假冒客户资料重复办理购房按揭,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140余万元。2002年9月30日,朱振宇越境从成都逃往美国,从此开始了他长达13年的潜逃路。2003年4月25日,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朱振宇立案侦查;2015年4月22日,中纪委监察部公布100名“红色通缉令”名单,朱振宇通缉令排在第24号。

  朱振宇外逃后,成都市检察院成立了追逃专案组。侦查发现,朱振宇父母成都退休后在上海生活,朱振宇可能通过有关途径在与其父母及家人联系,而朱振宇逃往美国后曾于2004年5月21日从广州白云机场入境,此后再无出境记录。

  专案组分析,朱振宇长期潜逃没有归宿,其内心也常常受到承担法律责任和家庭责任的煎熬,此时如果由朱振宇的父母配合检察机关承担劝说工作,劝返归案的成功率较高。从2015年9月1日开始,专案人员先后5次登门拜访朱振宇的老父亲,希望其劝说朱振宇早日归案承担法律责任和家庭责任,同时加大了对朱振宇的侦查工作。专案人员通过详细阐述自动投案和自首从轻的国家刑事司法政策,耐心细致的释理说法,发现朱振宇父母思想出现松动。

  10月12日上午9时,朱振宇电话告知专案人员已返回上海,愿意投案。10月12日下午,专案人员立即前往朱振宇父母家中,见到了朱振宇,朱振宇表示“愿意投案”,并如实交待自己的问题,争取宽大处理。10月13日,专案人员将朱振宇押解回成都市检察院,并对其犯罪事实进行进一步审查。(记者 许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