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川老人注意!四川出台这两项政策 让您享有更多福利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 1月17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两个关于提升养老服务市场文件,即《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四川全省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统计显示,四川有60岁以上老人1739万人,占常住人口21.1%,居全国第二,是继上海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第二个省份。据测算,“十三五”我省60岁以上人口将增至1866.72万,占总人口的22.66%;80岁以上人口将增至287.39万。届时,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未富先老化“四化叠加”现象更加凸显。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老龄化社会的必然要求,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建行业黑红名单
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全省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四川将降低准入门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精简审批环节,整合审批流程,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并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养老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创新,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等等。
为此,我省将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养老服务领域应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一律减免到位。
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则更加具体。提出,四川将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川省提出,要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与照护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
记者注意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重点工作。我省将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投靠愿意赡养的近亲属的,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其余老年人可依法依规随子女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和筹资义务。农村集体经济、未承包到户的农村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应充分考虑解决本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推动农村中心敬老院在功能发挥上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充分利用农村各类闲置房屋资源,推进农村小型互助式养老机构建设。依托村(社区)“两委”和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老年人救济保障制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