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方案实施扶贫攻坚专项计划

19.04.2017  18:35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安排专项资金48.139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万户;全省计划总投资198.58亿元,对3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为防止贫困户因搬迁建房负债,四川明确将按国家规定的建设面积给予资金支持,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秦巴山区、乌蒙山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支持,其他地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搬迁农户积极自筹部分资金用于住房建设,户均自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由各地结合实际,区分搬迁对象性质,合理确定自筹资金标准,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不要求住房建设自筹资金。对通过投亲靠友、自主搬迁等方式安置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确保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可参照迁出地住房建设资金支持标准给予补助。

在扶贫新村建设方面,四川明确安排专项资金48.139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万户,实施扶贫新村建设3700个。新建房屋从选址、设计到竣工验收将按照3月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农房建设进行全程监管和督促指导。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将积极鼓励各地购买第三方监理模式来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管。同时,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设计农房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供建房户选用,遴选更多的建筑企业参与建设,组织更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今年计划组织协调1000名技术人员到现场,特别是到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进行技术指导。(王玉华 蒋 勇 薛学轩)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