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6月实施 今年减贫109万以上

01.04.2015  21:35

(记者 陈淋) 4月1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召开。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到四川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时提出,“希望四川全力保民生、促脱贫。”针对本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表示,这将从扶贫体制、扶贫对象、扶贫措施、社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深层次对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科学、务实、规范的明确和界定,特别是对扶贫开发工作格局、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科学有效地推进扶贫开发提供了法律依据。

  张东升说道,今年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是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9万人以上,这个任务很艰巨,要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契机,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四大片区”为主战场,深入推进“五大扶贫工程”,确保各项政策实惠落到贫困群众身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