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首次设立法制委员会

01.03.2016  23:33

        中新四川网3月1日电(郭飞)“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2月29日,新当选的四川内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术右手握拳,向宪法郑重宣誓。当天,内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

        据悉,法制委员会属于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重点研究法规草案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表决稿。法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同级人大代表,一般必须有立法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有各民主党派的主委、各界代表,也有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人民代表。

        建立法制委员会,是市州获得地方立法权的重要标志。内江市人大相关负责人介绍,待省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内江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发挥地方积极性,更好履行治理职能。

        据悉,去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将其扩大至全部284个设区的市。今年,四川省各市州在两会上陆续设立法制委员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