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

11.04.2022  10:22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10日电 (刘忠俊 陈永康)国家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10日透露,四川省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按50%顶格执行。

  日前,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次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对市场主体需求的大力度回应,适用范围扩大,执行标准顶格。”四川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李岚称。

峨边税务局彝汉双语服务队深入当地乡村合作社宣讲最新政策。四川税务供图

  据了解,所谓适用范围扩大,指的是“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在延续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基础,进一步扩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旺苍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原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至2021年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减征税款近180万元人民币。因公司规模扩张,2022年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次“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扩大到全部小微企业,该企业再次纳入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内,可继续享受减免政策。“初步算了下,公司每个月节约下的税款刚好可支付当月员工薪资。”该企业财务负责人杨青寿称。

  执行标准顶格是指四川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划定的减征范围内,按照50%这一最高标准执行。马尔康藏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白玛算了一下减税账:按照50%减征比例,一年要少缴6万多元,资金压力得到缓解。一部分将用在员工培训上,剩下的用在唐卡、羌绣、藏饰等产品销路拓展方面。

  四川税务部门表示,将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等方式,让税惠政策精确快速直达市场主体。(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