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11.03.2015  13:11
    继续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小组审议,继续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魏宏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黄润秋主持会议。根据大会统一安排,本代表团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大会秘书处法案组的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十五位代表在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发言。代表们表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期待,对接了我国立法工作的新任务,对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功能、明晰立法权限、拓展民意渠道、加强立法监督、激发地方活力等方面,有极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苏泽林代表分析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8大亮点,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建议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张东升代表建议以宪法为依据,结合具体修改情况,及时做好其他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于伟代表建议完善法律框架和立法机制,扩大省会城市立法范围限制。甘道明代表建议理清立法权限的划分,适当放宽地方立法限制。     葛红林代表建议各地在立法中注意协同协调,体现一体化发展理念。王明雯代表建议对立法的权限、形式、程序、效力等规定进一步加以明确,规范立法活动。刘守培代表建议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尤其是县乡人大的指导,提升基层人大能力。侯蓉代表建议明确立法期限,加强立法后评估,提高立法质量。蒋辅义代表建议将城市规划纳入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提升城市规划权威性。简勤代表建议完善立法规划,对不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条例尽快废改立。侯晓春代表建议组织开展立法工作理论和实践培训,及早出台指导地方立法的文件。包惠代表建议加大对市一级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何学彬代表建议推进文化网络安全立法力度,助推文化产业创业创新。李晓华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王一宏代表建议在强调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同时,加强对税权的规定。大家表示,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