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获批

15.07.2017  10:1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成都市温江区、德阳市罗江县、德阳市广汉市、内江市隆昌县、宜宾市南溪区五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分别划定了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

  根据批复,温江区金强寿安水厂天师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温江区寿安镇江安河天师堰右岸。罗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位于该县金山镇大井村6组。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是该市新平镇三星堆水厂的22口虹吸井和2口深井。隆昌县古宇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在古宇湖水库东北岸林海山庄南侧、距离湖岸边约60米处的湖心。南溪区涪溪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长江干流左侧涪溪口,即黄沙河与长江汇入口上游约400米处。

  批复要求,成都、德阳、内江、宜宾四市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尽快编制并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管体系。批复还同意撤销乐山市市中区和阿坝州黑水县两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两地在这两处保护区撤销后尽力确保城市饮用水供应正常。(记者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