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岭湾高尔夫会所老板跑路 百万会费打水漂

03.06.2015  06:32


6月1日,四川云岭湾高尔夫管理有限公限曾管理经营的高尔夫球场。

律师认为该老板涉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 部分会员已报警

5天前,成都市民姜先生接到四川云岭湾高尔夫球场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云岭湾)工作人员电话:“姜先生,有个不好的消息,我们公司老板跑了。”这一消息对于姜先生及其他上百位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由于该公司总经理赵凯“人间蒸发”,会员之前购买的高尔夫球券、年卡等不能再使用,人均上万元的会费可能打了水漂。云岭湾公司前法人代表人表示,早在两三年前,就与赵凯签订了协议,全权将公司交给赵凯管理。

目前,一些会员已向公安局报警。

消费者

170多人 每人都有上万会员费未消费

去年7月,成都市民王先生在某高尔夫球场打球,正好遇上云岭湾高尔夫会所搞宣传。

当时我是散客,他们宣传的价格相当于市场价打4折,很划算。”王先生回忆,他当即购买了2万颗球的击球券,价值7800元,成为云岭湾高尔夫会所的一名会员。

后来,王先生又陆续购买了5000元50张小鸟券(即小9洞场地)及9900元大场券(即18洞标准场)。据王先生透露,目前击球券还剩下8700个球,小鸟券还剩16张,大场券一张没用。“所谓大场券,是他们宣传的在成都各大球场的18洞标准场都可以使用,购买后不到一个月,销售人员又说该项目没谈下来,会把9900元退给我们。”王先生说,当时他没有催促退钱,直到云岭湾总经理“跑路”。

姜先生在购买了11200元的2万颗球之后,只打了1000颗球,“之前的高尔夫球场已经不认云岭湾的球券了,没办法再打球,也就是说上万元会费可能就打水漂了。

像王先生和姜先生这样的倒霉会员不在少数。在一个名为“云岭湾客户维权群”的微信群中,人数多达170人,几乎每人都有几千上万的会员费未曾消费。

目前,一些会员已向公安局报警。

走访

合作球场 已暂停相关服务

6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曾与云岭湾合作的成都金牛区某高尔夫球场。此时高尔夫球场仍正常营业,在会所门口有一个黄色公告牌,写着:“根据云岭湾经营现状,本球场决定暂停与该公司的合作。”落款日期为5月31日。

记者咨询高尔夫球场工作人员得知,云岭湾的球券已经不能在该高尔夫球场使用,需要重新办卡。该工作人员透露,之前云岭湾租用了球场3个包间,共6个打位。四五天前,球场联系不上云岭湾有关负责人,遂暂停了有关服务,“他们还欠着我们十多万租赁费用呢!

下午,记者来到四川云岭湾高尔夫球场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总府路某酒店4楼的办公室,写着“云岭湾”字样的办公室内已是人去楼空,玻璃门上贴着告示,要求云岭湾负责人在本告示发出三天后,与酒店处理终止合作的相关事宜。

前法人

曾签协议 公司全权交给总经理负责

华西都市报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得知,四川云岭湾高尔夫球场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6日,经营范围为高尔夫球场服务;体育组织、体育管理科技服务等。赵凯是公司股东之一,出资金额为58万元。

记者电话联系上该公司前法人代表人张先生。谈到赵凯的“消失”,张先生说,“2012年我投资30多万,到如今没有从公司拿到过一分钱。

张先生介绍,他是做土建的生意人,对高尔夫球不太懂,2012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赵凯,并将公司全权交给总经理赵凯管理。“今年3月,他找我借钱20万,说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我拒绝了。”5月27日,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从张先生变更成了郑先生。张先生说,是因为当时郑先生准备借10万给赵凯。

张先生还说,他很早前就和赵凯签过一个协议,上面规定该公司盈利、亏损都由赵凯负责。由于张先生人在山西,相关资料在四川,记者未能见到这份协议。

随后,记者拨打云岭湾总经理赵凯的电话,语音提示号码为空号。

员工

老板“跑路”5月份工资没着落

在“云岭湾客户维权群”中,夏女士不是会员,是公司前销售人员。

我们所有同事5月的工资都没拿到。”夏女士说,今年一月,自己成为云岭湾的销售人员。她透露,公司在3月份还推出了一款价值9900元的大场券,宣传说在成都各大球场18洞标准场都能使用,一共打20次。就在夏女士努力推销这款产品时,成都一些球场贴出告示,表示云岭湾没有就大场券使用一事,与任何球场达成协议,怀疑云岭湾是诈骗。

自始至终,总经理赵凯都没有向员工透露过公司运营不善的信息,甚至对9900元大场券产品的处理方法避而不谈。

夏女士说,5月28日,赵凯的电话就关机了,第二天直接变成空号。提起此事,她很气愤,“每一个客户关系都是我们辛苦建立的,如今这样我也很难受。

律师说法

管理层监管不力应负连带责任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赵凯的行为涉嫌犯罪,可能构成诈骗罪和职务侵占,“据云岭湾财务介绍,所有会员费用都是通过财务再打到赵凯私人账户,如果属实,那么赵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

而针对前法人代表张先生与赵凯签署的“协议”,陈军认为这种说法不成立。作为管理层,对公司的日常事务有监管责任,出了问题应该要负连带责任。“如今,公司股东应该积极参与,最好能将赵凯找回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此外,陈军建议消费者先报警,若警方调查界定赵凯的行为不构成诈骗,那么客户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

华西都市报记者 肖茹丹摄影刘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