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厉打击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5.12.2022  14:33

  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15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15日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聚焦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煤矿领域突出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查办了一批煤矿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检查人员深入矿井生产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四川应急供图

  2022年9月27日13时26分,古蔺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宏达煤矿224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放炮诱导发生1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138吨,瓦斯量2800立方米,导致当班井下作业57人涉险,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会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安、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聘请专家参与调查,邀请泸州市纪委监委同步开展审查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经查,事故发生直接原因为224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对应2195抬高运输巷段布置在被保护范围边缘,受F3逆断层等结构影响,C24、C19煤层层间距增大,掘进工作面超出被保护范围掘进长度14.5米,并处于应力集中区,矿井实施补充防突措施不到位,放炮诱导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宏达煤矿风险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为增加采煤工作面开采长度,未认真研判风险,管理层集体违规决策,擅自修改原采区设计,在监管部门根据专家意见下达整改指令后,没有认真落实核查和整改,仍存在侥幸心理,冒险组织掘进施工,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还存在瓦斯检查工人用新风吹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该掘进工作面安设的T1、T2甲烷传感器失效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按重大隐患进行处理处罚。

  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宏达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杨某某等2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宏达煤矿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某某等11人追究政务处分,对古叙煤田董事长许某某等4人移交泸州市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宏达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2022年10月24日13时22分,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岩井2205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查,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为该煤矿在移梁作业时,采煤工林某文站在移动梁一侧,在搭手王某付未将前端移梁器悬挂稳固情况下,违规提前卸载移动梁支柱并推移π型梁,π型梁前端下落调入运行中的刮板输送机,运行的刮板带动π型梁前端移动,π型梁中部受支柱阻挡,后端产生反向摆动撞击林某某头部左侧,林某某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老鹰岩井采煤一队队长杨某某、通风副总工程师李某、安全副矿长李某、生产副矿长陈某、总工程师饶某某、矿长吴某,对双鹰煤炭公司安监处处长巫某某、安全副总经理邱某某、生产副总经理周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某等11人进行责任追究。老鹰岩井因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79万元。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依据调查结果,先后将古蔺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宏达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自2022年9月27日起撤销;荥经县更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桂花树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自2022年9月29日撤销;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岩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自2022年10月24日起降为三级。(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