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 每立方米至少降0.09元

28.04.2015  21:37

制图 刘逸兴

  在我省经济呈现新常态的背景下,为稳定全省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明确降低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落实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政策等措施(以下简称“价格措施11条”)。据四川省能源协会秘书长马光文介绍,此次“价格措施11条”是四川省多管齐下降低电力、天然气要素价格力度最大的一次。

  此次价格调整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将享受到哪些利好?对稳定全省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华西都市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政府机构负责人、能源领域专家、企业,详解“价格措施11条”释放的政策红利。

  出台背景

  降低资源要素价格 稳定工业经济增长

  价格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当资源要素价格发生变动时,将会引起一系列生产成本的变化,从而影响产品价格和企业利润。

  四川省能源协会秘书长马光文表示,在工业经济增速较高的情况下,资源要素价格传导顺利,不被人们关注,反之,工业经济增速放缓后,资源要素价格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14年,四川主网供区大工业平均到户电价为0.6364元/千瓦时(含6.08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在华中、周边各省市排名第8位,四川省国网平均销售电价在全国南北两大电网各省排位属中等偏下。四川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直供价格)在全国29个已通气省份中,排名第22位,处于较低水平。

  “虽然四川电力价格和天然气价格在全国各省均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但四川属水电和天然气资源大省,应进一步探索降低资源要素价格的途径。”马光文认为,出台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的具体举措,符合当前形势,符合四川省情,是四川省多管齐下降低电力、天然气要素价格力度最大的一次。

  四川是水电资源大省,水电也是工业经济的一部分,在现有外送通道不足的情况下,灵活运用价格手段,通过扩大电力市场,减少我省丰水期水电弃水现象,从而达到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用电企业三方多赢的局面。

  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相关政策落实后,预计2015年可使全省工商业(主要是工业)降低电力、天然气使用成本约6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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