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可领1200元

28.11.2017  10:26

四川在线消息(张梦 记者 刘春华) 11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17年10月1日起,四川省各地月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70%调整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80%。

根据现行政策,四川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月1380元、每月1500元,对应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每月1008元、每月1104元、每月1200元,相较以前,增幅约14%。从10月份起,失业人员即按照此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10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差额,后续会直接发放到失业人员账户。据了解,明年四川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届时失业人员拿到手的失业保险金有望进一步增多。

怎样保证失业保险金足额发放到位?省人社厅保险处相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后,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可能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是这次方案也是在反复测算、通盘考量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支撑能力后才出台的。目前,除极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在1年左右,四川绝大多数地区的支撑能力都在3年以上。就算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可能收不抵支,根据四川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来一直在执行的省级调剂金制度,可以通过使用累计结余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的兑现。如果动用累计结余后,仍然有缺口的,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可以调剂支持,地方财政可以补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到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四川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可以用稳定岗位补贴去支付职工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脱困发展,从而降低职工失业风险、减少社会失业人员总量,积极助推就业局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

据了解,从2014年12月四川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以来,全省累计发放补贴资金达到34.41亿元,惠及5.18万户企业、669.63万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