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四力”齐驱 打赢河道砂石全面禁采攻坚战
为全面规范河道砂石开采秩序,着力打造健康和谐的水事环境,确保河道畅通行洪安全,宣汉县立足实际,自2015年5月起,大力开展河道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坚持“四力齐驱”,实现河道砂石全面禁采目标。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发挥领导带动力。成立了由县上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再划分为前河、中河、后河和新宁河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四个河段砂石开采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态势。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挖掘媒体渗透力 。组织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农工委等21个县级部门负责人和东乡镇等30个涉河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全县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和工作进度会,对全县河道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进行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同时,利用电视、墙报、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先后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制作墙报228份、悬挂宣传标语312幅、发放宣传单18000余份、特定时间电视滚动播放超过1个月。
三是密切联动配合,传导部门凝聚力。充分发挥司法、国土、交通、经信、安监等部门的综合联动能力,到期砂场一律实行“四停一查”。即,国土部门负责堆码场地租赁手续停办,供电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停电,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停换,水务部门负责采砂许可证件到期一律停采;对未到期砂场政府全部实行有偿回购,全力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常态巡查监督,保持高压震慑力。从相关部门抽调思想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对全县河道进行常态巡查监督,坚决打击过量超采、越界掠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同时,前、中、后、新宁河四个河段各乡镇成立了工作组,利用群众力量优势,争取群众的关心和支持,鼓励群众举报不法采砂。并挤出镇财政资金,制订奖励办法,对举报属实的群众重奖、特奖,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法采砂行为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成功关停到期砂场36家,政府有偿回购未到期砂场18家,打击取缔非法砂场31家,全县河道砂石实现全面禁采目标,为保护自然生态、和谐水事环境、保证河道畅通、确保行洪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