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四举措”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30.11.2016  03:35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2016年,宣汉县进一步下放部分操作权限到乡镇农技服务站,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是强化广泛宣传。利用政府网站、互动平台、新闻媒体、乡村广告栏、培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购置目录、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及补贴额度等相关知识,让全县农民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理。

  二是下放操作权限。今年7月,农机购置补贴部分农业部门事业单位改革撤消了原片区农技站,恢复54个乡镇农技服务站,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权进一步下放到每个乡镇农技服务站,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乡镇直接受理、直接核实、直接结算,购机者直接到乡镇农技站办理补贴业务,更加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业务。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全县购机面广覆盖面宽,各乡镇农技站落实了1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管员并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县级农机员每月定期深入各个乡镇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强化了基层农机专管员业务素质,提升了购置补贴操作水平,健全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机制。

  四是强化监督核查。在乡镇自查核实后,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相关领导、计财股、监察室等人员组成监督核查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核查力度,坚持每结算一批前,除严格对补贴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外,对补贴乡镇进行全覆盖抽查核实,严查购置补贴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针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和处理,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确保补贴政策不打折扣。

  截止到日前,全县已完成补贴资金570余万元,补贴机具10206台套,受益农户9082户。(朱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