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四举措”加快推进水利脱贫攻坚工作
达州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水利脱贫攻坚和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统揽水利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采取超常手段和超常作风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精心安排部署,层层传递压力。 及时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发动,统筹推进项目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成立水利扶贫攻坚和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达市水务〔2016〕156号),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统筹、规划协调、业务技术及工作考核等4个工作小组,明确了人员和职责,为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二是于10月20日在大竹县召开了全市水利脱贫攻坚暨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全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市县水务、财政、发改、扶贫移民等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三是代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同时,在达州水务网上开辟了“水利脱贫攻坚和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和各地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坚持精准施策,抓好项目建设。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遵循,在项目规划、项目安排、项目实施等方面精准到村、到户、到人。一是规划方案精准对接。各地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不同贫困地区的具体特点,把水利建设重点同当地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夯实水利基础同解决扶贫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对全市149个“摘帽”贫困村进行了水利需求调查,编制了本地水利扶贫专题规划及其实年度施方案,通过村造册、户建卡的模式,精准到户到人。二是帮扶项目精准落地。各地把贫困地区作为水利项目投向的重点区域,全力保障生活水、高效利用生产水,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在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方面,充分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宜井则井、宜窖则窖、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对场镇周边、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管网延伸或新建集中供水工程加以解决;对水源条件差、居住分散的地方,采取新建水池、水窖等方式加以解决,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完成投资8028万元,已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66处,分散供工程306处,解决了6.9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在解决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方面,突出产水配套这一核心,有效聚合“小农水”重点县、灌区渠道配套改造、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统筹解决好灌溉水源、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最后一公里”问题,为贫困地区和幸福美丽新村产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据统计,达州市2016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安排贫困村67个,投入资金84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1%。三是建设方式精准施策。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各地进一步建设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江、万源等地按照“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原则,对公开招标的饮水安全项目优先财评、优先挂网招标,压缩前期工作时间,保障正常建设工期;大竹、渠县等地建立县、乡、村三级建管体系,以乡镇为实施主体,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的方式建设,自主选择施工队伍,推动项目建设。
统筹多方力量,强化资金保障。 各地在解决水利扶贫特别是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上,多方发力,优先保障。一是用足上级补助资金。按照“水利专项资金就是水利扶贫资金”的要求,我市将今年下达的5103万饮水安全资金全部用于149个“摘帽”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是落实县级财政资金。大竹、渠县等地对2016年“摘帽”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缺口,由县级财政“兜底”解决,对其余插花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资金由乡镇财政在本级基础设施资金中列支。目前,大竹县财政已落实专项资金1200余万元,渠县已落实本级财政资金600万元。三是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宣汉、万源等地出台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办法,将扶贫开发部门帮扶和涉农专项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在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脱贫项目上,达到资金整合、政策叠加、事半功倍的效果。
严格督促考核,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建立了水利脱贫攻坚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的作用,将建卡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对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明责、知责、尽责、追责。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村饮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暨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督查的通知》等文件,将水利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和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采取周报告、旬统计、月督查的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