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地税局突出“四个重点”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
15.07.2014 18:42
本文来源: 地税
一是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对上级交办任务顶着不办,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实;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工作效能低下,执行力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等行为。
二是整治服务态度生硬。服务意识差,接待纳税人语气生硬,对待群众咨询漫不经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缺乏诚心、热心、耐心的服务态度。
三是整治办事效率低下。业务不熟练,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缺乏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精神;不按规定落实“六提速、三减负”要求;不一次性告知,不履行首问责任制,故意让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不按规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清单外的事项擅自变相审批;不按规定落实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是整治作风纪律松懈。作风不严谨,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执行制度规定,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问题。
为确保整改效果,该局将在办税服务厅、网站等平台公开、公示“为政不为”专项工作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
本文来源: 地税
15.07.2014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