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四个结合”推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

10.01.2015  02:41

   四川在线乐山讯 (记者 高懿) 2014年,峨眉山市绥山镇红华苑社区被授予“乐山市民主法治社区”荣誉称号,同时正在积极创建“四川省依法治社区示范社区”。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峨眉山市深入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其中以绥山镇红华苑社区为代表,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红华苑社区于2010年11月成立,辖区面积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万5千人。自社区成立以来,按照峨眉山市依法治理要求,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增强居民依法维权意识。

  社区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工作队伍,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认识、措施三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强化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建立社区调解委、治保委等工作组织。

  社区充分利用党员会、院坝会、居民小组会等会议进行普法学习,组织广大社区干部群众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利用专栏橱窗等宣传阵地,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老百姓关心的政策,群众实用的法律。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同时依托“安全生产宣传月”、“3·15维权日”、“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邀请专业人士在学校举办普法讲座,向学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在实践中,红华苑社区总结出“四个结合”的有效方法:

  首先,将依法治理工作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社区协助景秀华庭、御景新城、红华苑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对辖区内涉及居民群众的物业管理、赡养、继承、扰民等矛盾纠纷及时进行依法调解,三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93件。

  其次,依法治理工作与社区创建相结合。按照“民主法制社区”创建工作要求,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向鲁光祖老人的子女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子女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成功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向符汶安置点居民宣传《信访条例》并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成功化解符汶安置点5处电表集中安放点涉及业主82家的电表改造工程;通过一年多的多方协调,对原矿泉厂小区围墙进行恢复,解决了涉及87户居民治安安全隐患等各类纠纷。

  再次,依法治理工作与倡导新风相结合。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树立“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最后,依法治理工作与“法律七进”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警示教育、张贴宣传画、警示教育图片展、播放反邪教组织教育录像等开展形式多种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红华苑社区居民法制意识明显提高,群众懂得了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度,有效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红华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先后多次接受省、市各级领导视察调研,社区依法治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获得了充分肯定。2012年被授予“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