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关于上报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12.04.2016  11:52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近期央视“3.15”晚会报道了有关定制式义齿违法违规生产的相关事件后,各地加强了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的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日前下发了《关于上报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情况的通知》(食药监械监便函〔2016〕35号),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还未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的市(州)局请立即部署安排。

二、已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的市(州)局请结合总局文件要求继续加强监督检查。

三、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工作总结(见总局文件要求)及定制式义齿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总局文件附表)等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联系人:王治胜、杨丽斯

联系电话:(028)86781785、8678156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关于上报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情况的通知(食药监械监便函〔2016〕35号).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