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城环资委组织召开《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

28.04.2021  18:33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的工作方案》安排,为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落实,4月23日下午,省人大城环资委组织召开《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省人大城环资委委员武秀峰,广元、南充、广安的部分省人大代表,3名省立法专家库的立法专家,成都市律协、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认为,协同立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座谈会》的重要内容,是2021年度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协同合作事项的重要工作安排,是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统筹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实现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迫切需要,制定条例十分必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将问题主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针对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环境风险隐患多、绿色发展相对不足、跨界协调碎片化”等问题,从流域“三水统筹、风险防范、绿色发展、区域协作”出发,聚焦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与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制度设计,围绕跨省市协同立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特别设立了“区域协作”专章。

  与会人员还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下一步,省人大城环资委将继续会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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