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两女子变换身份相亲骗财 被判有期徒刑

24.06.2014  15:58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陈堃)为了获取不义之财,嘉陵区两女子范某和贾某,以相亲为由,实施骗婚,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两人难逃法网。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骗婚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范某和贾某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七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五千元。

   相亲骗局被识破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范某经人介绍,化名王玉君,虚构身份和经历与被害人李某某相亲,欲向其骗取现金或财物。为取得李某某的信任,范某邀约贾某冒充自己幺姨苏小华,继续向其骗取财物,后被李某某识破。

  2013年3月,范某经人介绍,化名张小琴,虚构身份与被害人黄某某在顺庆区滨江路某酒店相亲,向其骗取见面礼400元。为骗取黄某某信任,范某邀约贾某冒充自己幺姨与黄某某见面,继续向其行骗。黄某某发现二人以相亲为名行骗后,以为范某买手机、为贾某补见面礼为由将二人引诱到高坪区一家手机店,通知高坪区民警将其控制。因该起事实达不到立案标准,民警责令范某退还了其向黄某某骗得的400元。

  2013年10月26日,范某经人介绍,化名李晓蓉,虚构身份与为儿子相亲的被害人周某某见面,以给见面礼为由,向其骗取现金100元。同年11月19日,为继续行骗,范某邀约贾某冒充其表姐,与周某某在顺庆区西门车站附近某宾馆见面,以给见面礼为由,向其骗取现金200元(以上共计金额300元)。周某某怀疑二人以相亲为名行骗后,不再与二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