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400余户商铺被“一房二卖”业主无法办产权(图)
“我们花钱购买了商铺,没想到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发现,开发商又将商铺抵押给了别人,房产商这不是‘一女二嫁’吗?”21日,遂宁市大英县的胡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称:她们400余户业主于2013年底、2014年初相继购买了领峰国际的商铺,近段因租金扯皮才得知,房产开发商已于2015年初将这些商铺产权登记到抵押人头上,导致她们无法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业主交了全款,为何产权变成了别人?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涉及一房两卖?华西都市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业主:
签订购房协议交了全款为何产权变成了别人
“我们有半年没有领取到商铺租金,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时,我们才知道商铺已登记到别人头上。”胡杰梅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今年4月6日该收租金,按约定开发商应支付19852元的租金迟迟未能到账,胡杰梅有些着急,一打听才知其他购房者也没拿到租金。更让胡杰梅意外的是,当大家找到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此事时,大英县房管局负责人告知,“胡杰梅等人购买的6600余平米已于今年年初进行了网签和备案,买受人为另一公司。”
“我这20万是从结婚存到现在的所有财产,都是我做家政一点点积攒的。”胡杰梅说,去年4月,她和开发商四川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以每平方米13560元的价格购买了领峰国际2期6幢负二层第260号商铺,并一次性支付了22余万元的购房款,紧接着,自己又与开发商签订了《委托租赁经营合同》,委托开发商在2014年4月6至2024年4月5日期间进行商铺招商租赁经营,每年按约支付租金。“当时开发商要求所有的购房者交全款,最多分三年三期交完,不接受按揭。”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已有400余户业主购买了领峰国际楼盘二、三楼的商铺,支付金额最少的业主交纳了20多万元,最多的达到500多万。
业主陈敬花500多万元在三楼购买了460平方米的商铺,“当时看到楼盘位置好,不愁租,就拿出家里的余钱和贷款买了商铺。”说到购买商铺一事,陈敬很气愤:“我们交了购房款,房屋的产权就与开发商无关了,他凭什么用我们的商铺进行抵押,而且还把户头网签到另一公司头上。”
2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领峰国际售楼部得到证实,所出售的商铺中,二楼共计297户,三楼125户,获得预售许可证商铺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
开发商:
公司急需资金仅是以担保方式进行抵押
“去年公司急需资金,就用修好的商铺办理了抵押登记。”负责开发领峰国际楼盘的四川浩元恒达实业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祁的副总告诉记者,仅仅是以担保方式进行抵押,商铺产权还是属于业主的。“放心,没得问题。”
“作抵押的商铺价值7000多万元,我们没有必要为了1000多万的贷款而损失抵押的商铺。” 祁总说,他们公司去年资金紧张,就用修好的商铺作抵押,向另一公司借了1000万元现金。由于一时还没有归还这笔借款,对方将他们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强制执行抵押商铺登记变更。“我们在上诉至省高院的同时,也在积极筹集资金,尽快解除这份担保合同。”
职能部门:
抵押单位已办理了网签业主还需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开发商与另一公司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并于今年年初进行了网签登记。”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大英县房管局得到证实。该局一位负责人说, 房屋办理网签登记,必须要有买卖合同才能办理。“仅仅是一份抵押合同,是无法完善登记手续。”
“领峰国际楼下的商铺很可能涉及一房两卖。”大英县住建局房管股副股长李建平说,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后,就应该及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督促其办理好网签登记。而在领峰国际楼盘商铺出售中,业主在交款购房时,仅签订了购房协议,这就造成购房手续不全。
据李建平介绍,领峰国际商铺业主就产权无法办理问题一直找相关部门,在上次召开的协调会上,房管局已证实了另一公司办理了网签登记,说明开发商与该公司很可能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最好是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日下午,当地政府招集开发商及业主方,就如何解决办理商铺产权证一事,进行协调沟通。
律师说法: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上述事件中,虽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是《商铺认购协议》,但该协议中对于标的、数量、价款及双方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约定清楚确切,所以从双方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时起,已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若房地产开发商再次签订买卖合同,将上述商铺出售给其他人,则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若该商铺已被开发商交付其他人,则在有证据表明开发商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业主利益情形下,可以请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若在业主无法实现购买商铺目的情形下(如已过户其他人,且其他人无恶意),业主则可以请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华西都市报记者 周洪攀 摄影报道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