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局长:中国新商标法明确9个月审查时限开创世界先例

29.04.2014  21:00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修改的商标法首次明确规定了9个月的商标审查时限,开创了世界商标立法的先例。

中国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施行。张茅说,新法颁布后,工商总局通过改革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审查人员积极性,合理调配审查力量,目前已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基本控制在了9个月左右。

张茅坦承,要保持这一法定审查时限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他介绍说,近年来,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去年同比增速超过14%,今年一季度更是高达16%以上,商标审查人员人均审查量相当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3倍;随着商标数据库基础比对数据量的大幅攀升,目前审查1件商标的工作难度相当于2008年的2件。

新商标法明确界定并禁止了商标抢注行为,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规定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定等。

对此,张茅表示,新商标法为工商部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法律实施后,工商部门将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这一核心职能。

他强调,工商部门将继续依法保持对商标侵权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

新商标法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对此,张茅介绍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也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还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新商标法明确规定,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等。张茅说,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今年5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处理;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5月1日以前且持续到5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