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显著标明商品能否七日无理由退货,国美在线称怕影响销售

13.10.2015  11:25

上海市消保委对问题突出的百联E城、国美在线两家企业进行了督促整改。

2015年10月12日,上海市消保委召开电商企业“一人一物一确认”调查情况通报会,对电商企业是否履行好“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进行了调查结果通报。京东、一号店、苏宁、易迅、东方CJ、新蛋、齐家网、凡客、国美在线、百联E城等10家电商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上海市消保委对问题突出的百联E城、国美在线两家企业进行了督促整改,责成其尽快贯彻新《消保法》和《消保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显著的方式主动告知等规定。

消保委:推行“一人一物一确认

通报会上,上海市消保委透露,2014年市消保委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为33609件,而2015年仅上半年就已经达到23241件,同比增长了75%。网购投诉的问题主要反映在虚假促销、取消订单、退货难售后服务差等方面, 其中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网店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二是网店未以显著方式告知引发退货争议,三是网店以商品拆封为由拒绝退货。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表示,新《消保法》新增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消费者网购“反悔权”, 上海的新《消保条例》进一步细化了“一人一物一确认”的原则,规定除了国家《消法》规定的四大类不宜退货商品外,网站经营者销售其他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时,必须明示,并让消费者在购买前确认,即“一人一物一确认”。

在新的《消保条例》实施半年后,9月份,上海市消保委电商办对14家电子商务企业“一人一物一确认”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5.7%的被调查电商企业能够按照新《消保法》和新《消保条例》的规定,通过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并在消费者购买结算前提示、确认。

百联E城官网显示退货要收手续费

不过,仍有个别电商企业没有做到,问题尤为严重的是百联E城、国美在线两家电商企业。

据上海市消保委透露,百联E城在网上销售商品时,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也未“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确认。且百联E城在其官网的退换货政策中注明:“对于顾客误购、多购、购后改变主意等原因,在商品包装整洁、完整未拆封、相关配件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以选择退货,经本网站认可同意后,顾客退货需扣除手续费,手续费为商品售价的百分之十,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以上行为与《消保法》和《消保条例》中关于“7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相悖。

百联E城售后服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辩称,该企业官网上所标明的退换货政策并不作数。“我们售后在处理消费者退货时还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不存在退货要有包装要求的规定,消费者提出来要退货,我们都可以退。我们实际退货中也不存在需要扣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操作。

国美在线:“一人一物一确认”影响销售

针对另一问题企业国美在线,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后发现,该电商也存在如下现象: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也未“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确认。消费者需要点击购买商品页面中的“售后服务”,才能了解是否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

对此,国美在线售后负责人当场反驳:“我们公司注册在上海,但真正的运营部门在北京,所以没有执行上海市消保委制定的《消保条例》。

同时,上述负责人还称,当初上海市消保委要求电商企业贯彻新《消保条例》 推进网购“一人一物一确认”规定时,被该企业北京总部的领导予以否认,“我们领导认为实行‘一人一物一确认’会给国美的销售带来影响。”对此,在场出席会议的苏宁易购负责人补充回应称,实行《消保条例》法规不会影响销售情况。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希望两家问题企业要对法律法规有足够的认识,责成其尽快贯彻新《消保法》和《消保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显著的方式主动告知等“一人一物一确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