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正确使用《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培训班的通知

05.06.2015  16:02

川房协[2015]59号

 

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处)、各扩权试点县(市) 住建局、房管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4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通知》(川建房发[2015]369号),并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推行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熟悉并正确使用《示范文本》,受省住建厅委托,省房协计划今年六月在全省范围内分片区组织五期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商品房预售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等;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部门负责人、房地产销售代理企业负责人及房地产销售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二期(参培地区:绵阳、广元、德阳)

培训时间:2015年6月11日报到,6月12日全天培训。

培训地点:绿洲大酒店(成都市青羊区忠烈祠西街99号,联系人:雷华平,联系电话:13550172956)

第三期(参培地区:自贡、内江、泸州、宜宾)

第四期(参培地区:南充、巴中、广安、达州)

第五期(参培地区: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乐山)

注:第三期至第五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培训费: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或银行电汇均可。(银行电汇请务必于6月10日之前汇至省房协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馆分理处,开户单位: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账号:51001479066051500030)

请各地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参培人员届时参加培训,并于6月10日前务必将参培人员的名单传真至省房协培训部。

联系人:赵秀贤  马玉强  罗锦成

联系电话:028-85353498(电话\传真)028-85350369(电话)

附: 报名回执表 点击下载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