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浙江模式”看德阳
商协会是联系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目前,行业商协会主要有两大类:一类由过去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的行业协会;另一类是在工商联等部门指导推动下,由民营企业自主组建的行业商会。“协会”尽管已经与行政机关“脱钩”,但对政府部门仍然具有较强的依附性。商会由于自发形成,民间化程度较高,独立性较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水平相对较高。
据了解,2013年以来,浙江省工商联试点推动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以点带面,因地制宜,逐步推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践表明,开展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有利于理清和理顺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顺应改革大潮、符合发展规律的一项重要举措。无论是政府部门、工商联,还是各类商协会,都应学习浙江,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大胆探索,稳步推进。
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前提是改革政府包揽社会治理的传统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的自觉改革、自我改革,难度很大、复杂性很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决心和勇气。浙江的实践是坚持“一个原则”,凡是商协会等社会组织能够做好的事情,政府都应该交给社会组织去做;只有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做不了、做不好又必须做的事情,政府才要去做。
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市场化就是一个重要方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市场价格调节供求机制,引导资源配置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产出。政府购买商协会服务,就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积极探索,有效提升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政府通过移交、委托、授权、购买等方式将职能转移给商协会,首先要注重发挥工商联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各级工商联成为连接政府和商协会的枢纽。如98年至2003年期间,德阳市工商联接受市财政局的委托,负责全市民营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会计证审办及年检,帮助财政部门理顺了民企财会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曾收到很好的效果。
其次商协会要“接得住”。商协会的自身能力,是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基础,决定承接政府职能的广度和深度。德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在对待此问题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商会“接得住”,政府才能真正“放得开”。
第三商协会承接的政府职能“用得好”,是承接工作整个链条的成败关键。要以转移后能否以更低的社会成本使企业享受到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能否促进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更科学、合理、高效作为判断标准。
政府要加强对商协会承接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商协会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完善奖惩制度和淘汰机制,强化商协会组织自律,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我管理、有序退出的综合治理机制。通过强化监管,实现彻底放开,彻底分开,彻底公开,使商会协会组织分得开、站得住、走得稳、走得好。
科学的方式方法,能够推动承接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日前,德阳市工商联在“走基层”调研中,有的商会负责人反映,现在政府转移的职能“虚多实少”,实质性权力并没有下放。对于政府转移的职能和事项,不能指望一步转移到位。要坚持“成熟一个、转移一个、承接一个”,把容易转移的职能承接好、履行好,充分展示商协会的优势和作用,当好政府的助手,才能得到政府的信任,让政府放心放权。工商联和商协会对承接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关联性和系统性要有充分认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承接工作,不断推动政府向商协会转移职能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浙江省已经把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中统筹谋划,该省编办正会同省工商联研究具体推进措施。我市商协会有几百个,政府及其部门也应有胆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把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工作能够先行先试、先走一步。
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固定模式可以套用,需要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摸索。要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围绕转移职能的确定、承接商协会的选择、职能转移路径、全过程评估工作成效等内容,推动理论创新,努力做到理论建设与实践探索相互促进。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陈旧观念,大力推进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参与方式的创新,努力开创我市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德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