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对外资放开电商领域

20.01.2014  15:39
核心提示:近日,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仇光玲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对外资放开投资经营类电子商务领域。 由于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内容         近日,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仇光玲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对外资放开投资经营类电子商务领域。
由于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内容十分广泛,可能涉及网络销售、在线支付、软件开发、互联网经营等多种服务。因此,对于外商投资电子商务公司的准入政策,也需从多个层面解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
对上述行业的投资准入开放进行研究梳理是商务部正在推行的工作。
仇光玲表示,现在没有具体的放开时间表,商务部正会同国家相关部委一起研究,这些行业对外资有限制的政策梳理出来,研究是否要取消或者突破现有限制。
目前,投资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方投资比例不能超过50%,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外资对电商的控股比例有所提高,但不能超过55%。仇光玲表示,商务部正在研究,这个限制还有突破的可能,也有可能完全放开。
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的外资“三法”修订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二类计划。商务部负责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由于涉及外商投资、外商合资、外商合作的外资“三法”早于《公司法》、《证券法》和《合同法》,外资“三法”与《公司法》里的部分条款有冲突。因此,国家考虑将内外资统一适用一部《公司法》或是其他法律。
此外,对有必要作限制的外商投资领域将进行安全审查。
仇光玲表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了以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为主的外资管理体制改革,而其他后续获批的自贸区在外商投资准入方面也将采用负面清单模式,但每个自贸区可能由于特点不一样,进行探索试验的行业也不同。周洲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