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美对中国轮胎征反倾销税:存诸多瑕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日回应美初裁向中国轮胎征反倾销税,称中方对上述案件表示严重关切,美轮胎案从立案到裁决都存在诸多瑕疵和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1月2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了两个方面情况:一是去年以来商务部开展经济外交工作的一些新的进展情况;二是2014年我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总体情况。并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10个热点敏感问题。
日前,美国商务部认定多家中国企业对美国出口轮胎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且初步作出裁决,决定对中国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最高87.99%的反倾销关税。欧盟调查机构近期也对中国输欧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一些媒体希望能够介绍这两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了解商务部对案件的态度。
沈丹阳表示,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中国应诉企业税率为19.17%和36.26%,全国统一税率为87.99%,多家应诉的国有企业被拒绝给予平均税率,而适用于全国平均税率。我们也注意到,此前欧盟调查机关在2014年12月中旬对中国输欧光伏玻璃发起了反倾销再调查。
中方对上述案件表示严重关切,中方认为,美轮胎案从立案到裁决都存在诸多瑕疵和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第一,申请人为美国工会组织,并非美国轮胎制造商,而且美国国内轮胎企业不支持立案,只是在工会压力下被迫保持中立。第二,数据显示,美国国内轮胎企业盈利状况良好,中国进口产品并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第三,美国调查机关无视世贸组织[微博]的相关裁决,仍坚持不合理做法,拒绝给予涉案的中国国有企业分别税率待遇。
沈丹阳强调,必须指出,2009年美国曾对上述中国轮胎产品采取特保措施,对中美经贸关系造成了严重伤害,这是有过教训的。希望美方能够吸取前车之鉴,审慎处理此案,避免再次破坏两国相关产业的贸易与合作,制造中美贸易的不和谐因素。
沈丹阳强调,对于输欧光伏玻璃的反倾销调查,中方希望欧方严格依法调查,给予中国企业充分的抗辩机会,并客观地审查企业相关数据,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