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严禁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

04.09.2014  12:31
核心提示: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不得将食品费、餐费开具非食品、非餐饮费用,不得将大额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严禁各级商务部门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不得将食品费、餐费开具非食品、非餐饮费用,不得将大额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