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权责清单

13.09.2019  08:42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关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厅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商务厅作为本轮机构改革涉及单位已完成机改任务,部分处室在职能职责和机构、人员编制方面有所调整,工作人员岗位相应有所变动。为适应新的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查找处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列出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性安排,经厅党组安排布置,厅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认真梳理岗位职权和职责,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从制度防范和规范流程梳理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修订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权责清单,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岗位,继续实现了全覆盖。


    修订后的《商务厅廉政风险防控权责清单》,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风险等级,明确细化了商务项目资金管理、行政审批及备案、招标比选、配额商品管理、自贸试验区项目外包等66个廉政风险岗位,分类确定了144个廉政风险点,其中:一级风险点4个,二级风险点62个,三级风险点78个,对应制定了防控措施145条,着力构建职能清楚、风险明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防控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一体推进不能腐堵塞漏洞、筑牢制度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