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文约束商业银行冲时点 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3%

14.09.2014  16:29

    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合理控制月末存款偏离率,设置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存款月末冲高、月初回落,月末存款偏离度较高,季末尤为突出。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高息揽储、非法返利、延迟支付、以贷转存、以贷开票、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手段吸存倒存。

    今年7月,银监会年中工作会议就对此问题提出了警示和监管要求。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六条也提到,“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文件设置了月末存款偏离率指标,并根据历史数据及测算情况,设置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记者 张舟)

    原标题: 三部委联合发文约束商业银行冲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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